婚丧假工资被拒员工获赔部分损失
案件标题:婚丧假工资被拒员工获赔部分损失
基本信息:普通员工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因婚丧假期间工资发放产生纠纷
事实背景:张某某在某科技有限公司任职3年,2024年5月因母亲病逝申请婚丧假15天。公司以需安排工作为由拒绝休假,且未支付其请假期间工资。张某某离职后向劳动仲裁委申请,要求公司支付约3.5万元工资及赔偿金。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婚丧假期间应正常支付工资;公司认为员工未提前报备且假期内可安排事假,主张扣除工资合理
仲裁过程:仲裁庭要求公司提供考勤记录及工作安排证明,公司提交的证据显示张某某请假时未填写正规申请单。但张某某出示了微信聊天记录及亲属死亡证明,证明已履行请假义务。仲裁委认定公司单方面否定休假权利构成侵权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支付婚丧假期间基本工资约2.8万元,对赔偿金请求不予支持
结果状态:部分胜诉
法律依据: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3条及《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行政处罚办法》第17条,职工依法享受婚丧假期间工资待遇不受影响
分析启示:企业应完善请假流程但不得剥夺法定休假权利;员工需注意保留请假记录证据;婚丧假期间从事兼职所得不影响工资主张,但可能影响赔偿金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