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婚丧假申请被拒索偿获支持
案件标题:员工婚丧假申请被拒索偿获支持
基本信息:张某某诉某科技有限公司婚丧假争议案
事实背景:张某某系某科技有限公司普通员工,2024年某月其配偶因病去世。员工按照公司规定提交了死亡证明并申请3天婚丧假,但公司以未提供单位出具的证明为由未批准。员工在未休假情况下离职,后向劳动仲裁委申请索偿相关损失。
争议焦点:员工主张婚丧假属于法定假期应获批准,公司则认为需同时提供配偶死亡证明及单位证明方能审批,且员工未提前报备导致无法安排工作。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员工提交了死亡证明、请假记录及工资流水,公司仅提供内部考勤制度文件。仲裁委认定公司制度与法律规定相冲突,员工证据完整且符合法定条件,公司未充分举证反驳。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支付张某某未休婚丧假期间工资补偿约3.5万元,并承担仲裁费用。
结果状态:胜诉
法律依据:《劳动法》第51条:职工在婚丧假期间工资照发;《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10条:职工在婚丧假期间依法享受带薪休假权利。
分析启示:用人单位不得擅自增设婚丧假审批条件,员工应保留亲属死亡证明等关键证据。本案中企业因制度与法律冲突被判定违法,提醒企业严格遵守法定假期规定,员工需注意时效及证据完整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