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科技员工婚假遭拒索赔3.5万获仲裁支持
案件标题:某科技员工婚假遭拒索赔3.5万获仲裁支持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婚假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在某科技有限公司任职期间结婚,申请休婚假15天。公司以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为由拒绝批准,并扣除其婚假期间工资。张某某提交结婚证证明婚姻状况,要求公司支付工资差额及赔偿金约3.5万元。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婚假属法定假期,公司应依法支付工资;公司辩称因无书面合同,无需承担婚假工资支付义务。
仲裁过程:仲裁庭要求公司提供考勤记录及拒绝休假的依据,公司未能举证。张某某提交结婚证原件及请假审批记录,公司承认收到申请但未处理。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公司违法,裁决支付婚假期间工资及2倍赔偿金共计约3.5万元。
结果状态:胜诉
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二条、《关于工资支付的暂行规定》第九条
分析启示:婚丧假属于法定带薪假期,员工需留存结婚证等证明材料。用人单位不得以无合同为由拒付法定工资。维权时注意时效,及时保留证据并向劳动仲裁委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