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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丧假天数被拒 员工获赔3.5万

案件标题:婚丧假天数被拒 员工获赔3.5万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因婚丧假天数产生纠纷,案件涉及小微企业员工休假权益争议

事实背景:张某某于2023年12月入职某科技有限公司担任行政专员,双方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2024年4月其父亲病逝,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申请5天婚丧假,但公司以'员工手册'规定仅3天为由拒绝。张某某于2024年5月向劳动仲裁委提出申诉,主张公司未按规定支付休假期间工资及赔偿金。

争议焦点:员工主张婚丧假应按5天标准执行并支付全额工资,公司辩称已通过'员工手册'明确婚丧假为3天且无需支付工资。双方对休假天数及工资待遇标准存在根本分歧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张某某提交父亲死亡证明、请假申请记录及微信聊天截屏,证明其已履行请假手续。公司出示自拟的《员工手册》复印件,但未能提供已公示证据。仲裁员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10条要求公司说明扣除工资的合法性,公司无法提供有效反驳证据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公司未依法保障法定婚丧假权益,裁决支持3天法定婚丧假,并判定公司应支付该期间工资约3.5万元及20%经济补偿金

结果状态:部分胜诉

法律依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5条:职工依法享受婚丧假期间,用人单位不得扣减工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10条: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工资;《劳动合同法》第38条:用人单位未依法支付劳动报酬,劳动者可解除合同并要求经济补偿

分析启示:企业应特别注意小微组织更易因制度缺失引发争议,婚丧假属于法定福利无需支付工资但应保障休假权利。员工需保留亲属关系证明、请假记录等关键证据,未签劳动合同情况下可通过工资支付凭证主张权利。本案存在时效风险,建议维权时及时主张

分类:休假争议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