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凭死亡证明申请婚丧假被拒获赔3.5万元
案件标题:员工凭死亡证明申请婚丧假被拒获赔3.5万元
基本信息:张某某(普通员工)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因婚丧假权益纠纷诉至仲裁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父亲病逝需返乡料理后事,依据《劳动法》第五十一条规定申请15天婚丧假。公司以'需提供亲属关系证明'为由拒绝,并要求提供死亡证明原件。张某某提交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复印件及殡仪馆票据,但公司仍以'流程不合规'为由未审批假条,导致其正常工资损失约3.5万元。
争议焦点:员工主张公司违法拒绝婚丧假申请并克扣工资;公司辩称员工未按内部流程提交完整材料且死亡证明形式不合法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时,张某某出示了加盖医院公章的死亡证明复印件及请假审批记录。公司主张员工未提交原件且未提前3日申请,但未能提供有效证据证明已告知具体要求。仲裁委采纳了员工提交的证据,认定公司存在程序瑕疵但未完全剥夺休假权利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支付张某某婚丧假期间工资差额2.8万元及50%经济补偿金1.75万元
结果状态:胜诉
法律依据:《劳动法》第五十一条、《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五条及《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二条
分析启示:用人单位应完善婚丧假告知义务,员工需注意保留请假记录和必要证明材料。本案因死亡证明作为关键证据且公司未举证反驳,最终支持员工主要诉求。建议企业建立标准化休假审批流程,避免因程序问题引发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