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丧假被拒员工索赔公司败诉
案件标题:婚丧假被拒员工索赔公司败诉
基本信息:普通员工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因婚丧假申请产生争议
事实背景:张某某系某科技有限公司销售主管,2024年5月其父亲病逝需处理后事,遂通过邮件提交婚丧假申请并附医院证明。公司以需纸质审批为由要求其到岗,张某某未返岗且未收到书面答复。2024年9月张某某向仲裁委主张公司违法拒批婚丧假,要求支付3个月工资及赔偿金共计约3.5万元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婚丧假属于法定带薪假期,公司拒绝批准构成违法;公司辩称员工未按流程提交纸质申请单,且请假期间未履行工作职责,主张无权获得工资
仲裁过程:仲裁庭审查了张某某提交的邮件申请记录、医院证明及考勤数据,认定公司未在合理期限内作出审批意见。公司仅提供内部审批流程截图,但无法证明已实际送达张某某。双方就请假流程是否需纸质单据展开辩论,仲裁委采信电子邮件作为有效请假凭证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支付张某某2024年5月全部工资及100%经济补偿金,合计约3.1万元,驳回其他诉求
结果状态:胜诉
法律依据:《劳动法》第四十五条: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分析启示:婚丧假申请应以书面形式提交,但电子邮件等电子凭证同样有效。用人单位需在合理期限内完成审批,无正当理由拒批属于违法行为。建议员工在离职前妥善保存请假记录,公司应完善电子审批流程避免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