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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婚丧假天数争议公司被判赔偿

案件标题:员工婚丧假天数争议公司被判赔偿

基本信息:张某某为某科技有限公司普通员工,因婚丧假天数问题引发劳动纠纷,最终诉至仲裁机构。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因配偶突发去世,向某科技有限公司申请3天婚丧假。公司仅批准1天休假,其余时间以'需办理手续'为由要求事假。张某某因公司未支付休假期间工资,于2024年8月向劳动仲裁委提起仲裁,主张公司应按法定婚丧假天数支付工资补偿。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其符合《劳动法》规定的婚丧假条件,应享有3天带薪休假权利;公司则认为员工未提前报备且未提供完整证明材料,仅批准1天假属合理管理行为。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张某某提交了结婚证、配偶死亡证明及请假记录,公司仅提供内部考勤制度文件。庭审中,公司未能证明已明确告知婚丧假具体规定,且对员工提交的证据真实性未提出有效质疑。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公司未依法保障员工婚丧假权益,裁决公司支付张某某未休2天假期间的工资补偿及50%经济补偿金,共计约3.5万元。

结果状态:胜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一条:劳动者在婚丧假期间,用人单位应依法支付工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二条:国家法定休假日、婚丧假期间,企业应正常支付工资。

分析启示:用人单位应完善休假制度告知程序,员工需保留完备证明材料。婚丧假属于法定带薪假期,企业擅自缩减天数可能面临赔偿风险。仲裁实践中,未提前报备不必然构成违法,但需结合公司制度合理性综合判断。

分类:休假争议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