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丧假期间拒发工资员工获赔3.5万元
案件标题:婚丧假期间拒发工资员工获赔3.5万元
基本信息:普通员工与小微企业因婚丧假工资待遇引发争议
事实背景:张某某于2024年3月入职某科技有限公司担任技术专员,2024年5月因妻子重病需照顾需请假15天。公司以未提前申请为由拒绝支付工资,张某某离职后向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主张公司应支付婚丧假期间工资及违法赔偿金。
争议焦点:员工主张婚丧假期间工资应正常发放并要求支付违法解除赔偿金;公司辩称请假未履行书面手续且认为婚丧假期间不发工资属行业惯例。
仲裁过程:仲裁庭要求公司提供考勤记录与工资支付凭证,公司仅提交了部分工作日打卡记录。张某某出示了就医证明、请假短信记录及银行流水,证明工资被克扣。公司主张员工未按制度流程申请,但无法提供完整休假审批制度文件。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公司未依法支付婚丧假工资构成违法,裁决补发工资约3.5万元并支付未休年假折算工资1.2万元,驳回违法赔偿金请求。
结果状态:部分胜诉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第八十五条;《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三条;《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五条
分析启示:员工应保留请假证明及工资支付凭证关键证据,企业需完善休假制度避免口头承诺;婚丧假工资需按正常工资标准支付,但需注意时效性,及时主张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