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异地休婚丧假遭拒仲裁部分胜诉
案件标题:员工异地休婚丧假遭拒仲裁部分胜诉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因婚丧假权益发生劳动争议
事实背景:张某某于2024年某月入职某科技有限公司担任软件工程师,工作期间其配偶突发重病需转院治疗。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职工在婚丧假期间应正常发放工资。张某某向公司提交医院证明申请婚假,但公司以员工户籍地与工作地不符为由拒绝审批,导致其无法正常休假。争议发生后,张某某向当地劳动仲裁委提起仲裁,要求公司支付婚丧假期间工资及违法解除赔偿金约3.5万元。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婚丧假属于法定假期,异地就医亦应适用,公司认为需提供本地办理手续证明;张某某称已履行请假程序,公司以无相关制度为由拒绝支付工资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调解时,公司提交的员工手册中关于婚丧假的条款存在歧义。张某某出示结婚证、医院转诊单及请假申请记录,公司未能提供有效证据证明已明确告知婚丧假需本地办理。仲裁委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13条,认定公司未依法保障员工休假权利,但因张某某未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公司存在违法解除行为,赔偿金请求未获支持
仲裁结果:某科技有限公司需向张某某支付婚丧假期间工资补偿约2.8万元,驳回其违法解除赔偿金请求
结果状态:部分胜诉
法律依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5条、《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13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6条
分析启示:婚丧假适用不因地域限制,企业规章制度不得违反法律规定。建议用人单位完善休假制度细则,员工应保留医疗证明等关键证据。仲裁实践中,若企业未提供有效反驳证据,仍可能承担工资支付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