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婚丧假未批索赔遭拒
案件标题:员工婚丧假未批索赔遭拒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因婚丧假期间工资支付问题产生争议
事实背景:张某某系某科技有限公司普通员工,2024年5月父亲病逝,按法律规定申请婚丧假。公司未予批准,张某某未到岗工作,后主张公司应支付其婚丧假期间工资约3.5万元。公司以未批准休假为由拒绝支付,并称张某某旷工需扣薪。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婚丧假为法定假期,公司应支付工资;公司认为未批准休假即视为旷工,且张某某未提供有效请假证明,故拒绝支付工资。
仲裁过程:仲裁庭要求张某某提供请假单及父亲死亡证明,其未能出示。公司也未提交任何证据证明张某某未履行请假手续。仲裁员指出,婚丧假需提前申请,但公司未明确拒绝或要求补手续,可能视为默认同意。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公司未明确拒绝婚丧假申请,应承担举证不利后果,裁决支付张某某婚丧假期间工资约3.5万元。
结果状态:胜诉
法律依据:《劳动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劳动者在婚丧假期间工资支付义务;《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六条强调举证责任分配。
分析启示:婚丧假为法定权利,公司应保障员工休假权益。员工需及时申请并保留相关证明,用人单位亦应完善休假审批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