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员工婚丧假被拒离职索赔遭驳回
案件标题:国企员工婚丧假被拒离职索赔遭驳回
基本信息:某科技有限公司员工张某某因婚丧假申请遭拒,离职后向劳动仲裁委主张赔偿
事实背景:张某某于2024年5月入职某科技有限公司担任技术员,工作期间父亲突发重病去世。其通过公司内部系统提交了婚丧假申请,但公司以未提供死亡证明为由拒绝审批。张某某因需处理后事无法继续工作,于2024年7月自行离职,后向仲裁委申请,要求公司支付婚丧假期间工资及违法解除赔偿金共计约3.5万元。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未依法批准婚丧假构成违法解除,要求支付工资和赔偿金;公司辩称员工未按《员工请假制度》提交完整证明材料,且婚丧假申请需提前10日提交,张某某未履行流程导致无法休假。
仲裁过程:仲裁庭审中,张某某提交了请假申请记录截图、亲属关系证明及医疗记录,但未提供父亲死亡证明。公司提交了内部请假流程规定及考勤记录,称未收到完整申请材料。仲裁委要求双方补充证据,但张某某未能提供死亡证明,公司亦未提供已通知员工的证据。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公司未明确告知婚丧假申请具体要求,但张某某未能充分证明其父亲去世事实,且离职时间未达法定仲裁时效,最终驳回其全部诉求。
结果状态:败诉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四十六条;《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二条;《北京市工资支付规定》第二十八条
分析启示:婚丧假申请需严格遵循用人单位流程,员工应完整保存亲属关系证明、请假记录等证据。若因用人单位未明确告知规定导致权益受损,仍需提供基础证明材料。本案中员工因证据不足未能主张权益,提示日常工作中应注意证据保留及时性与完整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