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员工婚丧假被拒索赔3.5万元获支持
案件标题:国企员工婚丧假被拒索赔3.5万元获支持
基本信息:张某某(普通员工)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国企)因婚丧假发生争议
事实背景:张某某于2024年3月入职某科技有限公司担任行政专员,工作期间其母亲突发重病住院治疗。2024年6月,张某某向公司提交病假单及亲属关系证明,申请休3天婚丧假照顾母亲。公司以未提前3个工作日申请为由拒绝批准,且在张某某未返岗期间未支付任何报酬。张某某于2024年10月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主张公司未依法保障婚丧假权益。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婚丧假属于法定带薪假期,公司应支付休假期间工资;公司辩称内部规章要求婚丧假需提前申请并附证明材料,张某某未按流程操作且未完成工作交接,属于擅自离岗。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时,张某某提交了医院出具的病情证明、亲属关系公证书及微信沟通记录,证实其已向主管口头说明情况。公司虽提供《员工考勤管理办法》文件,但无法证明已向张某某公示过该规定。庭审中,仲裁员重点审查了婚丧假的法律性质及公司规章制度的合法性,认定公司未履行公示义务且未提供有效证据证明实际损失。
仲裁结果:仲裁委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支付张某某婚丧假期间工资及法定赔偿金共计约3.5万元,驳回其他诉求。
结果状态:胜诉
法律依据:依据《劳动法》第五十一条及《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条,员工在婚丧假期间工资应正常发放;公司规章制度未履行公示程序,不得作为免责依据。
分析启示:国企更应完善休假制度公示流程,避免因程序瑕疵损害员工权益。普通员工主张婚丧假时,需及时提交证明材料并留存沟通记录,确保自身合法权益。本案中标注的发生地管辖原则,体现了劳动争议解决的地域关联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