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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丧假未获批员工索赔3.5万元仲裁结果

案件标题:婚丧假未获批员工索赔3.5万元仲裁结果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因婚丧假申请未获批引发劳动纠纷,案件涉及员工休假权益与企业用工管理问题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因配偶突发疾病去世,向某科技有限公司申请3天婚丧假。公司以未提交死亡证明为由拒绝审批,张某某未休假期正常上班。后因公司未支付相关工资,张某某申请劳动仲裁,主张公司应支付婚丧假期间工资及精神损害赔偿共计约3.5万元。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婚丧假属于法定带薪假期,公司拒绝批准构成违法,应支付工资及赔偿;公司则辩称婚假需提供死亡证明,张某某未按规定提交材料,且未休假期未主张工资损失,属于自身责任。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调解,张某某提交了请假申请记录及与同事的聊天记录证明实际办理丧事。公司承认收到请假申请,但称未收到证明材料。因张某某未能提供完整证明,仲裁庭要求补充证据,但最终未予采纳,依据现有证据作出裁决。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公司未依法批准婚丧假,应支付张某某请假期间工资损失,但因缺乏关键证明,未支持精神损害赔偿请求,裁决公司支付约2.8万元工资补偿。

结果状态:部分胜诉

法律依据:依据《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九条及《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二条,用人单位应保障员工法定休假权利并支付工资,但婚丧假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分析启示:员工应妥善保存请假申请及证明材料,企业需完善休假审批流程。仲裁中因关键证据缺失导致部分诉求未获支持,凸显劳动争议中证据留存的重要性。

分类:休假争议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