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婚丧假被拒索赔补偿金获法院支持
案件标题:员工婚丧假被拒索赔补偿金获法院支持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因婚丧假补偿金问题发生劳动争议,张某某为普通员工,某科技有限公司为小微企业
事实背景:张某某于2023年6月入职某科技有限公司担任软件工程师,2024年3月其母亲突发重病去世,因急事返乡处理后事,未提前申请婚丧假直接休假15天。公司以未履行请假手续为由扣发其全部工资,张某某认为公司违法拒付婚丧假期间工资,遂向劳动仲裁委申请补偿金约3.5万元。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应依法支付婚丧假期间工资,公司则认为员工未按内部规定提前申请,属于旷工行为,且已扣除工资属正常管理。双方就婚丧假是否需要提前申请及工资补偿标准存在重大分歧。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张某某提交了母亲病危通知书、殡仪馆发票及与主管的微信沟通记录,证明其已履行通知义务。公司仅提供考勤系统截图,但无法证明已明确告知请假流程。仲裁员结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及第四十六条,认定公司未充分举证其请假流程的合法性,且未及时与员工协商处理方案。
仲裁结果:仲裁委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需支付张某某婚丧假期间工资补偿金约3.5万元,并承担本案仲裁费用。
结果状态:胜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未及时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解除合同并要求经济补偿。第四十六条: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需支付经济补偿。《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三条:婚丧假期间工资支付标准与正常工作期间一致。
分析启示:企业应完善请假制度并保留沟通记录,避免因流程缺失引发争议。员工在遭遇突发情况时需及时通知用人单位,保存相关证据。婚丧假属于法定假期,用人单位不得随意扣薪,对员工的合理诉求应依法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