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丧假未获批员工索赔被支持
案件标题:婚丧假未获批员工索赔被支持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因婚丧假工资争议
事实背景:张某某于2024年某月因配偶重病住院,向某科技有限公司申请婚丧假。公司以需提前30天申请为由拒绝,且未出具书面说明。张某某未办理手续便休假两周,被认定为旷工。2024年某月中旬张某某离职并申请仲裁,要求公司支付婚丧假期间工资及赔偿金约3.5万元。
争议焦点:员工主张婚丧假为法定假期,公司无权拒绝支付工资;公司称未提前申请且制度规定需审批,张某某行为构成旷工。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张某某提交结婚证、医疗记录及请假短信记录,公司仅提供内部考勤制度。公司辩称已履行告知义务,但无法证明张某某知晓具体流程。仲裁委现场调查确认公司未明确说明婚丧假申请细则,张某某休假期间持续联系直属领导未获回复。
仲裁结果:仲裁委裁决公司支付婚丧假期间基本工资及50%赔偿金,共计约2.8万元。
结果状态:胜诉
法律依据:《劳动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劳动者在婚丧假期间工资支付义务;《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九条明确婚丧假无需审批且工资正常发放。
分析启示:国企应完善假期管理制度公示,员工需注意保留请假凭证及沟通记录。本案因公司未明确告知程序导致败诉,提示用人单位应规范告知义务,员工亦需主动确认休假政策细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