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法律案例库张某某产假多胎加假被拒索赔遭支持

张某某产假多胎加假被拒索赔遭支持

案件标题:张某某产假多胎加假被拒索赔遭支持

基本信息:普通员工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产假权益纠纷案

事实背景:张某某于2024年3月入职某科技有限公司担任文职工作。2024年8月其生育双胞胎,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7条应享受128天产假。但公司仅审批98天产假,导致其需请假照顾孩子期间被扣工资。张某某提交出生证明及医疗记录,主张多胎应额外加付15天工资差额,公司以'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为由拒绝补偿。

争议焦点:员工主张双胞胎生育应依法享受128天产假,公司认为已按98天标准支付工资且员工未签订劳动合同,无需额外补偿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质证,员工提交出生证明原件及医院开具的多胎生育证明,公司仅以内部产假制度为抗辩依据。仲裁委认为公司未提供证据证明已与员工协商一致缩短产假,且未对出生证明真实性提出有效质疑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补发张某某产假期间工资差额约2.8万元,并赔偿未及时支付的经济损失

结果状态:胜诉

法律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7条:女职工生育双胞胎的,可享受128天产假,用人单位不得拒绝

分析启示:企业需完善产假政策执行细则,员工应提前保存多胎生育证明等关键证据。仲裁机构倾向于保护哺乳期女性权益,用人单位单方缩短产假可能面临法律风险

分类:休假争议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