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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胎产假权益被侵犯员工获赔3.5万元

案件标题:多胎产假权益被侵犯员工获赔3.5万元

基本信息:普通员工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产假争议案

事实背景:张某某在某科技有限公司任职期间怀孕生下双胞胎,因公司未按规定发放多胎产假,且产检报告遗失导致无法正常休假,后公司拒绝支付产假期间工资。2024年5月,张某某向仲裁委申请仲裁,主张公司应依法支付产假工资及多胎加假待遇。

争议焦点:员工主张依据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享有多胎加假权益,公司认为产检报告丢失系员工个人责任,且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导致无法确认产假天数。

仲裁过程:仲裁过程中,张某某提交了医院出具的产检报告及生育证明,公司虽质疑报告真实性,但未能提供相反证据。仲裁委认为员工已完成举证责任,公司未依法保障多胎产假权益,违反相关法律规定。

仲裁结果:仲裁委裁决公司支付张某某产假期间工资及多胎加假工资补偿共计约3.5万元,并责令公司补发相关假期工资。

结果状态:胜诉

法律依据:《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23条:女方除国家规定98天产假外,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15天产假。《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7条:女职工生育或流产的,依法享受产假和生育津贴。

分析启示:用人单位应严格遵守法定产假制度,员工需留存完整产检记录及生育证明。本案中,公司因未落实多胎加假政策被追责,提醒企业规范休假管理,避免法律风险。

分类:休假争议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