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法律案例库某科技公司拒发产假工资员工索赔被支持

某科技公司拒发产假工资员工索赔被支持

案件标题:某科技公司拒发产假工资员工索赔被支持

基本信息:张某某诉某科技有限公司产假工资争议案

事实背景:张某某于2023年5月入职某科技有限公司担任项目经理,2024年1月确认怀孕后继续工作至2024年6月产假开始。公司以张某某未完成年度绩效目标为由,在产假期间仅发放基本工资,未支付岗位工资及奖金。张某某在产假结束后返回岗位时,公司已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且未依法办理生育保险报销手续。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产假期间应依法享受全额工资及生育保险待遇,公司则辩称其岗位工资与绩效考核挂钩,产假期间未履职故应按基本工资发放,并称张某某未办理离职手续导致公司损失。

仲裁过程:仲裁过程中,张某某提交了产假证明、工资发放记录及社保缴纳明细,证明其产假期间工资待遇低于法定标准。公司虽提出绩效考核制度,但未提供张某某产假期间未履职的具体证据。仲裁委要求公司补充举证,其未能在指定期限内提交,致使主张不成立。

仲裁结果:仲裁委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除补发产假期间差额工资约3.5万元外,还需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2万元及未报销生育保险费用1.2万元。

结果状态:胜诉

法律依据:依据《妇女权益保障法》第27条、《劳动合同法》第42条及《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8条,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降低工资标准,且应保障产假期间工资待遇。公司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时,需证明存在严重违反规章制度行为,否则构成违法解除。

分析启示:本案凸显民营企业对孕期员工权益保障的薄弱环节。用人单位应建立完善的孕期员工保护制度,避免以绩效考核为由克扣产假工资。员工需及时保留考勤、工资单等证据,遇违法解除可主张赔偿。企业需注意,未依法缴纳社保及生育保险可能引发连带责任风险。

分类:休假争议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