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科技员工产假工资被拖欠获补偿金支持
案件标题:某科技员工产假工资被拖欠获补偿金支持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产假工资争议案
事实背景:张某某于2024年3月入职某科技有限公司担任行政专员,工作期间公司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2024年11月,张某某经审批休产假,期间公司以'未办理请假手续'为由停发工资。2025年1月,张某某向某市劳动仲裁委提起仲裁,主张产假期间工资及未签合同赔偿金。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应依法支付产假工资及未签合同赔偿金;公司抗辩称员工未按制度流程申请产假,且因公司经营困难无法支付工资。
仲裁过程:仲裁庭要求公司提供考勤记录及工资支付凭证,公司仅提供部分银行流水。张某某出示了社保缴纳记录、医院产检病历及微信聊天记录证明已履行请假手续。公司未能提供有效证据证明工资停发的合法性,仲裁委采纳了张某某的证据。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支付张某某产假期间工资约3.5万元及经济补偿金1.8万元,驳回未签合同赔偿金请求。
结果状态:部分胜诉
法律依据: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及《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降低待遇;未签劳动合同的赔偿金需满足连续工作满一年条件。
分析启示:小微企业需建立规范休假制度,员工应留存请假审批记录及工资流水。用人单位未支付产假工资构成违法,但赔偿金主张需符合法定要件。建议企业提前完善规章制度,避免用工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