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科技员工产假后被拒返岗索要补偿金获支持
案件标题:某科技员工产假后被拒返岗索要补偿金获支持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产假争议案,涉员工权益保护与企业合规义务
事实背景:张某某于2022年入职某科技有限公司担任软件工程师,孕期因身体原因申请产假。2024年9月产假结束时,公司以业务调整为由拒绝其返岗并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张某某主张公司违法解除,要求支付产假期间工资及经济补偿金,公司则称因张某某未提交返岗申请且无法胜任岗位导致解除
争议焦点:员工主张公司违法解除合同并支付补偿金,公司抗辩称系业务调整且员工未履行返岗手续
仲裁过程:仲裁庭依职权调取张某某产假期间医疗证明及工资流水,公司仅提供内部会议纪要证明业务调整。员工提交的产假证明显示其休假期间未收到书面解除通知,公司未能证明已履行合法解除程序。仲裁委认为公司单方解除行为缺乏事实及法律依据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支付张某某产假期间工资约3.5万元及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2.8万元
结果状态:胜诉
法律依据:《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27条明确规定:女职工怀孕、产假期间,用人单位不得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42条及第87条对违法解除的赔偿标准作出规定
分析启示:企业需严格遵守产假保护规定,员工应保留休假证明及沟通记录。本案中公司未能举证证明解除的合法性,且未提前通知,导致败诉。建议用人单位建立规范的调岗程序,员工遇此类情况应尽快通过法律途径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