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拒付产假补偿 员工凭产检报告维权
案件标题:上市公司拒付产假补偿 员工凭产检报告维权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产假期间工资补偿纠纷案
事实背景:张某某在某科技有限公司任职期间怀孕,产检期间多次向公司提交医疗证明。2024年某月,公司以未正常出勤为由扣发其产假期间工资,并拒绝支付生育保险待遇。张某某认为公司行为违法,遂向劳动仲裁委申请维权。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产假期间工资和生育保险补偿,公司抗辩称产检期间未提供劳动且未签订书面合同,认为无需支付补偿金。双方就产假期间是否属于法定出勤时间、生育保险待遇计算方式存在争议。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多次调解,张某某提交产检报告、医疗证明及银行流水作为证据。公司仅提供考勤记录但未解释产检期间休假政策。仲裁员结合《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认定公司未依法支付产假工资,公司虽主张未签合同但未提供有效证据反驳员工主张。
仲裁结果:仲裁委裁决公司支付张某某产假期间工资及生育保险补偿共计约3.5万元,认定公司未提供合法休假依据且未足额支付补偿。
结果状态:胜诉
法律依据: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社会保险法》第五条及相关司法解释,用人单位应保障孕期、产期女职工权益,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
分析启示:员工应及时保存产检记录等证明材料,公司应完善休假管理制度。若员工未签订书面合同,需通过其他证据证明劳动关系,否则可能影响补偿主张。争议期间需注意仲裁时效,及时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