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假被拒员工获赔补偿金仲裁案
案件标题:产假被拒员工获赔补偿金仲裁案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因产假期间待遇问题发生争议,案件涉及产假权益保障与用人单位补偿责任
事实背景:张某某于2024年入职某科技有限公司担任程序员,怀孕期间正常出勤。公司以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为由拒绝支付产假期间工资,要求其提供出生证明。张某某提交医院出具的出生证明后,公司仍以'未提前申请'为由停发工资,后以旷工为名单方解除劳动关系。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产假期间应获得全额工资补偿,公司则以未签合同、未提前报备及出生证明不合规为由拒绝支付,双方对产假期间待遇计算标准产生重大分歧
仲裁过程:仲裁庭要求公司提供劳动合同及考勤记录,公司仅出示员工手册。张某某提交出生证明、产检记录及银行流水证明实际工作情况。公司质疑出生证明真实性,但未提供反证。仲裁庭采纳证据,认定公司违法终止劳动合同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支付张某某产假期间工资及违法解除赔偿金共计约3.5万元
结果状态:胜诉
法律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关于产假期间工资支付及违法解除赔偿的规定
分析启示:用人单位不得以未签合同为由拒付产假工资,员工应主动保存孕期证明材料。即便未签合同,只要存在事实劳动关系,仍受法律保护。公司需注意完善休假审批流程,避免单方面解除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