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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科技员工产假被辞退获3.5万补偿

案件标题:某科技员工产假被辞退获3.5万补偿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产假权益争议案

事实背景:张某某于2024年3月入职某科技有限公司担任行政专员,2024年9月生育后依法休产假。公司以'业务调整'为由在产假期间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未提前30日通知也未支付经济补偿。张某某在仲裁阶段提交了出生医学证明,证明其产假期间符合法定休假条件。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违法解除合同应支付赔偿金,公司辩称其已提前告知岗位调整且张某某产假期间未提供劳动。双方对解除合法性及补偿标准存在重大分歧。

仲裁过程:仲裁庭要求公司说明裁员依据,公司仅提供模糊的业务调整通知。张某某提交的出生证明与考勤记录形成完整证据链,证明其产假期间权益受损。公司未能举证证明已履行通知义务或存在客观经营困难。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裁决支付违法解除赔偿金约3.5万元及产假期间工资差额。

结果状态:胜诉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孕期、产期、哺乳期保护)及第八十七条(违法解除赔偿标准)

分析启示:小微企业更需遵守劳动法特殊保护条款,员工应主动保存生育证明等关键证据。用人单位以业务调整为由解除孕期员工合同需充分证明客观必要性,否则将承担高额赔偿责任。

分类:休假争议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