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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科技员工多胎产假被拒获赔3.5万

案件标题:某科技员工多胎产假被拒获赔3.5万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产假权益争议案

事实背景:张某某于2024年5月在某科技有限公司任职,怀孕双胞胎期间按规定申请产假。公司以未制定多胎加假制度为由拒绝延长假期,导致张某某在产后出现健康问题且无法正常复工,最终于2024年11月离职并申请仲裁。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应享受多胎产假及生育补偿金,公司认为未签发相关文件且员工未提前申请休假,属于个人行为导致权益受损。

仲裁过程:仲裁庭要求公司提供休假制度文件,其仅出示内部规章未提及多胎加假条款。张某某提交医疗证明及劳动合同,证明怀孕事实和在职期间。公司未能提供有效反证,仲裁委采信员工证据进行裁决。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支付生育补偿金约3.5万元,确认未依法落实多胎产假政策需承担相应责任。

结果状态:胜诉

法律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可增加15天产假;《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分析启示:企业应完善休假制度并明确告知员工,特殊情况下需及时调整政策。员工应注意保留孕期证明等关键证据,遇权益受损应及时主张权利。

分类:休假争议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