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假工资拖欠员工成功追偿
案件标题:产假工资拖欠员工成功追偿
基本信息:张某某在某科技有限公司工作期间因产假工资问题引发劳动纠纷,用人单位为上市公司
事实背景:张某某于2024年3月入职某科技有限公司任软件工程师。2024年9月其怀孕后向公司申请产假,但公司以未签订书面休假协议为由拒绝。2024年10月张某某生育后休产假,公司却以旷工为由解除劳动关系,并拒绝支付产假期间工资。张某某在离职后向劳动仲裁委申请维权,主张公司拖欠约3.5万元产假工资及违法解除赔偿金。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产假工资应按正常标准发放,且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需支付赔偿金。公司辩称产假申请未通过审批,认为张某某在休假期间未履行请假手续构成旷工,且公司已为员工购买社保,无需额外赔偿。
仲裁过程:仲裁庭要求公司提供考勤记录及休假审批文件,公司仅提交了部分考勤数据但未完整证明张某某旷工。张某某出示了医院产检记录、社保缴费明细及公司打卡记录,证明其实际履行了产假。公司未能举证证明已告知产假申请流程及审批结果,仲裁委采纳员工证据进行裁决。
仲裁结果:仲裁委裁决公司支付张某某产假期间工资约3.5万元,并赔偿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赔偿金2万元。
结果状态:胜诉
法律依据: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及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应保障女职工产假权益并依法支付工资,违法解除合同需支付双倍经济补偿。
分析启示:用人单位需完善产假管理流程,及时审批休假申请并确保工资发放。员工应保留医疗证明、考勤记录等关键证据,维权时注意时效。本案中公司因证据不足导致败诉,凸显书面休假手续的重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