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科技员工产假期间被拒发工资获赔3.5万元
案件标题:某科技员工产假期间被拒发工资获赔3.5万元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产假工资争议案
事实背景:张某某于2022年入职某科技有限公司担任文职工作,2024年5月生育后依法休产假。公司以未提前报备为由拒发产假期间工资,张某某在产假结束后申请仲裁,主张公司违反《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7条,要求支付产假工资差额及赔偿金。
争议焦点:张某某认为产假工资应按原工资标准发放;公司主张因员工未提前30天通知休假,且未提供完整生育证明,属于旷工行为,无需支付工资。
仲裁过程:仲裁庭审查了张某某提供的医疗出生证明、劳动合同及银行流水,确认其产假期间未领取工资。公司提交的考勤记录显示张某某产假期间未到岗,但未能证明已通知员工终止劳动关系。仲裁委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7条,认定公司违法,支持员工产假工资主张。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支付张某某产假工资差额约3.5万元,驳回赔偿金请求。
结果状态:胜诉
法律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7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产假期间工资不低于原工资的80%。
分析启示:企业应完善产假管理制度,员工需及时提交生育证明。本案中,公司未举证证明已单方解除合同,导致产假工资主张获支持,但赔偿金因缺乏依据未予支持。建议小微企业加强劳动合规意识,避免因管理漏洞引发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