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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企女员工产假被调岗索赔成功

案件标题:国企女员工产假被调岗索赔成功

基本信息:张某某诉某科技有限公司产假期间岗位调整争议

事实背景:张某某于2024年4月入职某科技有限公司担任技术岗位,同年11月怀孕。公司于2024年12月以部门重组为由,单方面发出岗位调整通知,要求其转至后勤岗位并降低薪资。张某某表示该调整违反产假期间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拒绝执行。公司停发工资至2025年1月,张某某遂向劳动仲裁委申请维权。

争议焦点:员工主张岗位调整违反《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要求恢复原岗位并赔偿损失;公司辩称调整属内部优化,且新岗位工作量小于原岗位,认为无需补偿。

仲裁过程:仲裁过程中,张某某提交了岗位调整通知、产假证明及工资流水,证明公司单方调岗行为;公司则提供部门重组方案但未能说明与产假权益的关联性。仲裁委调查发现,公司未与张某某协商一致即实施调岗,且新岗位与原岗位工作性质差异较大。

仲裁结果:仲裁委裁决确认公司调岗行为违法,支持恢复原岗位并支付产假期间工资差额及精神损害抚慰金共计约3.5万元。

结果状态:胜诉

法律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在女职工孕期单方调整岗位或降低待遇,且须与劳动者协商一致。

分析启示:企业需注意产假期间不得单方调岗,员工应留存岗位通知等证据。本案中,公司未提供合法调岗依据且未协商,导致败诉。建议用人单位建立完善的岗位调整流程,劳动者遇此情况应及时主张权利。

分类:休假争议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