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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企员工产假后被调岗拒返岗仲裁胜诉

案件标题:国企员工产假后被调岗拒返岗仲裁胜诉

基本信息:某科技有限公司员工张某某产假争议案

事实背景:张某某于2022年入职某科技有限公司担任技术岗位,2024年5月产假结束时发现原岗位已撤销。公司以业务调整为由要求其接受降职降薪的调岗决定,张某某拒绝并主张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要求恢复原岗位并赔偿损失约3.5万元。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产假期间岗位不得调整,公司单方面调岗违法;公司辩称因业务重组需优化岗位设置,且已提前告知调岗安排,张某某未提出异议即视为同意。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调解未果,重点审查了产假期间岗位调整的合法性。张某某提交产假证明、劳动合同及岗位调整前后的工作安排文件,公司则提供业务调整方案及内部会议记录。仲裁委要求企业补充岗位调整的合理性依据。

仲裁结果:裁决企业恢复张某某原岗位工作,支付其产假期间应得工资及未休年假补偿共计约2.8万元,并责令公司赔偿因单方调岗造成的心理损害抚慰金5000元。

结果状态:胜诉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在女职工产假期间单方调岗;《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明确产假期间岗位应保持不变;《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需支付赔偿金。

分析启示:

分类:休假争议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