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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企员工产假遭拒员工获赔约3.5万元

案件标题:国企员工产假遭拒员工获赔约3.5万元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产假工资争议案

事实背景:张某某于2022年入职某科技有限公司担任技术员,2024年4月怀孕后向公司申请产假,但公司以'需经领导审批'为由拒绝。2024年10月张某某依法生育,产假期间公司仅支付部分生活费。2025年1月张某某向当地劳动仲裁委提出仲裁申请,主张产假工资及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应依法支付产假期间工资及赔偿金;公司辩称产假申请未获批准属于员工个人责任,且已支付生活费属合理补偿。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张某某提交了产假医疗证明、工资发放记录及考勤数据,公司仅提供内部审批流程截图。仲裁委认为公司未能举证证明产假申请被驳回的合法性,且未提供工资支付依据,遂责令公司补充证据。最终公司未能有效反驳员工主张。

仲裁结果:仲裁委裁定某科技有限公司需支付张某某产假期间工资差额及违法解除赔偿金共计约3.5万元。

结果状态:胜诉

法律依据: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及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降低待遇,且需按规定支付产假工资。公司未依法履行义务构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分析启示:国企应完善产假管理制度,避免因流程瑕疵引发纠纷。员工需留存完整产假证明材料,发现权益受损及时主张。本案因公司未能提供有效反驳证据,导致败诉风险归零,凸显书面证据的重要性。

分类:休假争议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