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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假期间被辞退员工获赔近4万元

案件标题:产假期间被辞退员工获赔近4万元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产假纠纷案

事实背景:张某某于2024年3月入职某科技有限公司担任行政专员,工作期间怀孕。2024年9月,公司以部门重组为由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未支付任何补偿。张某某主张公司违法解除,要求支付产假期间工资及赔偿金;公司称已提前30日通知并支付经济补偿,但未提供有效证据。

争议焦点:员工主张产假期间解除合同违法,要求支付双倍经济补偿;公司抗辩称已履行通知义务且属经营调整,但未能提供劳动合同解除程序合法性证据。

仲裁过程:仲裁庭要求公司提交员工考勤记录及解除合同通知文件,公司仅提供会议纪要。张某某提交了医院产检记录、社保缴纳证明及微信聊天截图,证明孕期工作情况。公司承认未书面通知解除合同,但主张员工未办理离职手续即离岗。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裁决支付张某某产假期间工资约4万元及违法解除赔偿金约3.5万元。

结果状态:胜诉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用人单位不得解除怀孕女职工合同;第八十七条: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需支付双倍经济补偿。

分析启示:孕期员工应保留产假证明、工资流水等关键证据;企业需注意产假期间不得随意解除合同,协商离职应签订书面协议。户籍所在地仲裁委对案件管辖权认定可能影响维权路径选择。

分类:休假争议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