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公司拒付产假工资员工获赔约3.5万元
案件标题:某公司拒付产假工资员工获赔约3.5万元
基本信息:普通员工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产假补偿争议案
事实背景:张某某于2024年3月入职某科技有限公司担任软件工程师。2024年11月产检发现胎儿异常,依据法律规定申请产假期间公司未支付工资。张某某在产假结束后返岗时,公司以'岗位调整'为由拒绝其继续任职,并拒绝支付产假期间工资。张某某向劳动仲裁委提出申请,要求公司支付产假工资及经济补偿。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未依法支付产假期间工资构成违法;公司辩称其已按规章制度执行'产假期间停发绩效工资'政策,且张某某未办理离职手续导致无法发放年终奖。
仲裁过程:仲裁庭要求公司提交员工手册及工资结构说明,公司仅提供2021版规章制度。张某某出示了医院产检记录、社保缴纳证明及银行流水,证明实际工资发放情况。公司未能举证证明其规章制度经过民主程序且已公示,亦未提供考勤记录证明张某某未实际履行产假期间工作职责。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公司未依法支付产假工资,裁决公司补发工资约3.5万元并支付30%经济补偿
结果状态:部分胜诉
法律依据: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及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应依法支付产假期间工资,未依法支付的需承担赔偿责任。
分析启示:用人单位需完善产假制度且确保程序合法性,员工应注意保留产假证明及工资发放记录。本案因公司规章制度过时及证据不足导致部分败诉,凸显企业合规管理的重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