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假工资纠纷:员工状告小微企业未依法支付
案件标题:病假工资纠纷:员工状告小微企业未依法支付
基本信息:张某某(普通员工)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小微企业)因病假工资补偿产生劳动争议
事实背景:张某某于2024年3月入职某科技有限公司,担任客服专员。2024年11月,其因慢性阑尾炎需住院治疗,向公司提交了医院出具的病假证明及请假单。但公司仅支付了部分工资,未按法定标准核算病假工资,导致张某某申请仲裁。公司称因经营困难酌情扣减工资,但未提供任何规章制度依据。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应依据劳动法第59条支付病假期间工资,公司则以未收到完整医疗证明为由,拒绝全额支付。双方对病假工资计算标准及公司是否履行告知义务存在重大分歧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调解时,公司态度消极,仅出示部分考勤记录。张某某提交了病假证明、工资发放记录及公司考勤系统截图,证明其病假期间应得工资。公司辩称员工未提交完整病历,但未能提供有效证据反驳。仲裁委要求公司补充工资结构说明,后作出裁决
仲裁结果:某科技有限公司需支付张某某病假工资补偿金约3.5万元,并承担本案仲裁费用
结果状态:胜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九条规定,对本单位工资标准的70%-100%支付病假工资,且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分析启示:小微企业更需完善规章制度,病假工资支付应建立在规范流程基础上。员工需及时提交医疗证明并留存证据,用人单位不得单方扣减法定补助。仲裁实践中,用人单位未履行告知义务或违反法定标准将面临不利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