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法律案例库张某某病假工资被拒追索补偿金仲裁案

张某某病假工资被拒追索补偿金仲裁案

案件标题:张某某病假工资被拒追索补偿金仲裁案

基本信息:普通员工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因病假期间工资待遇产生纠纷,引发劳动仲裁

事实背景:张某某于2024年3月入职某科技有限公司担任软件工程师,劳动合同约定病假工资按当地最低标准支付。2024年8月张某某因突发重病住院治疗,持续休假27天。期间向公司提交了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但公司以'未提前申请'为由拒发病假工资,仅支付了30%基本工资。张某某于2024年11月向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主张公司应按合同约定支付全额病假工资及补偿金。

争议焦点:张某某认为公司违反《劳动法》第四十八条关于病假工资支付规定,公司则主张员工未按《员工手册》提前3天申请病假且未提交完整医疗材料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张某某提交了工资单、病历资料及医院出具的休假证明。公司仅提供内部考勤记录,但无法证明已告知员工病假申请流程。仲裁委要求公司补充请假审批流程证据,公司未能提供,导致主张不成立。庭审中张某某主张病假工资差额及30%经济补偿,公司反驳称员工存在过错但未能举证证明

仲裁结果:仲裁委裁决公司支付张某某病假工资差额约3.5万元及20%经济补偿金约7000元,共计4.2万元

结果状态:部分胜诉

法律依据: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条、《企业职工患病医疗期规定》第五条及《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用人单位应保障病假员工合法权益,员工有权主张工资差额及补偿

分析启示:用人单位需完善病假管理制度,员工应妥善保存医疗证明。本案因公司未能证明请假流程规定而承担不利后果,但因员工未完全履行告知义务导致补偿比例降低,建议企业规范制度、员工及时沟通

分类:休假争议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