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科技员工病假工资比例纠纷胜诉获赔
案件标题:某科技员工病假工资比例纠纷胜诉获赔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因病假工资支付比例发生劳动争议,张某某为普通员工,某科技有限公司为上市公司,案由涉及病假工资计算标准问题
事实背景:张某某于2024年3月突发疾病住院治疗,经医院诊断需休养2个月。其依据公司规定申请病假,但公司仅按60%比例支付工资。张某某主张应按75%标准发放,且公司未依法支付病假期间补偿金。公司则以内部制度约定为由拒绝调整支付比例,并声称已履行告知义务。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病假工资应按75%比例发放并要求补偿金,公司认为内部制度规定病假工资支付比例为60%,且已通过OA系统公示,员工应遵守公司规定
仲裁过程:仲裁过程中,张某某提交了医疗证明、请假审批记录及银行工资流水作为证据。公司方出示了员工手册及OA公示截图,但未能提供证据证明已向张某某明确说明相关制度。仲裁委实地调查发现公司内部制度与地方病假工资政策存在冲突,且张某某病假期间持续治疗符合法定情形
仲裁结果:仲裁委裁决公司补发病假工资差额约3.5万元,并支付未依法缴纳的社保补偿金2800元,合计约3.78万元
结果状态:胜诉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关于职工患病休假期间工资待遇的规定》第三条、《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六条
分析启示:用人单位病假工资标准不得低于法定最低比例,劳动者应留存医疗证明等关键证据。本案中公司内部制度违规,导致员工诉求获支持。建议企业完善薪酬制度合规性,员工应注意保留病假相关证明材料,及时主张权益避免时效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