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法律案例库员工病假工资补偿被拒 仲裁支持部分诉求

员工病假工资补偿被拒 仲裁支持部分诉求

案件标题:员工病假工资补偿被拒 仲裁支持部分诉求

基本信息:张某某诉某科技有限公司病假工资补偿案,涉及普通员工在上市公司任职期间病假待遇纠纷

事实背景:张某某于2018年入职某科技有限公司担任软件工程师,2022年因重病住院治疗,累计病休120天。期间公司仅支付基本生活费,未按病假工资标准发放。张某某主张应按80%工资标准补发约3.5万元差额,公司则称已发放医疗补助并拒绝补足,双方协商未果后申请仲裁

争议焦点:员工主张病假期间应按80%工资标准支付病假工资,公司抗辩称已发放医疗补助且员工未提供完整医疗证明。双方就病假工资计算比例及医疗期认定标准产生重大分歧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张某某提交了住院病历、请假单及银行流水证明收入减少。公司质证认为员工未按公司规定提前报备病情,且医疗证明缺少单位盖章。仲裁委依据《职工患病医疗期规定》核定医疗期时长,结合企业规章制度进行综合裁量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按60%比例补发病假工资约2.1万元,驳回其余诉求。仲裁委认为企业虽有制度规定,但未举证证明已明确告知员工病假工资计算标准,且员工提交的医疗证明已能证明患病事实

结果状态:部分胜诉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职工患病医疗期规定》第五条、《关于职工病假期间工资发放的指导意见》第三条

分析启示:用人单位应完善病假工资制度公示,员工需注意保留医疗证明及请假凭证。仲裁委强调医疗期工资支付比例需结合地方政策及企业制度,未明确约定时应按法定标准执行。建议企业建立清晰的病假工资计算规则并做好员工告知,员工应及时主张权利避免时效风险

分类:休假争议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