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病假工资被拒 医疗证明成关键
案件标题:员工病假工资被拒 医疗证明成关键
基本信息:张某某诉某科技有限公司病假工资争议案,普通员工与小微企业因病假期间工资发放产生纠纷
事实背景:张某某于2024年某月入职某科技有限公司担任行政专员,工作期间因健康问题需长期休养。2024年11月,张某某向公司提交病假申请及医院诊断证明,但公司以未提供加盖医院公章的证明为由拒绝支付病假工资。双方协商未果,张某某向所在地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其符合法定病假条件,公司应按病假工资标准支付薪酬;公司则认为员工未按要求提供完整医疗证明,且病假期间未履行请假审批流程,属于旷工行为。双方对病假工资的支付标准及医疗证明的效力认定存在重大分歧。
仲裁过程:仲裁庭审中,张某某提交了病假申请记录、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及部分病历材料,但公司质疑证明缺少医院公章。仲裁委要求张某某补充证明材料,其随后提供加盖公章的完整证明。公司未能出示有效证据反驳张某某的主张,仲裁委采纳了员工提交的证据,确认其病假合法性。
仲裁结果:仲裁委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向张某某支付2024年11月至12月期间的病假工资约3.5万元,并承担案件相关费用。
结果状态:胜诉
法律依据: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及《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二、三条,用人单位应保障员工医疗期内合法权益,病假工资支付标准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关于贯彻<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五十九条进一步明确医疗期证明需由用人单位审核确认。
分析启示:本案凸显医疗证明核实的重要性,用人单位应主动核实员工提供的证明真实性和完整性,而非直接拒付工资。建议员工及时保留医疗记录并按公司规定提交,企业需完善病假审批流程并明确告知证明要求,避免因程序瑕疵导致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