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假工资遭拒员工维权获赔
案件标题:病假工资遭拒员工维权获赔
基本信息:普通员工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因病假工资发放产生劳动纠纷。公司作为小微企业,未依法支付员工病假期间工资,员工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事实背景:张某某于2024年某月因健康原因住院治疗,期间持续向某科技有限公司提交病假单并申请病假工资。公司以'未签订正式劳动合同'为由,仅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部分费用,拒绝按法律规定发放病假工资。张某某在病愈后向劳动仲裁委递交申请,要求补发约3.5万元差额。
争议焦点:公司主张张某某病假天数不足法定标准且未签合同导致工资计算依据缺失;张某某则认为公司应按劳动法第59条要求支付不低于最低工资80%的病假工资,且已提供完整病假证明。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张某某提交医院出具的病假单、工资支付记录及社保缴纳证明,公司仅提供内部考勤制度文件。仲裁委认定公司病假工资支付标准违反法律规定,且未能证明张某某存在过错。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补发张某某病假工资差额约3.5万元,并承担仲裁费用。
结果状态:胜诉
法律依据:《劳动法》第五十九条:职工在医疗期内,用人单位应按照国家规定支付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
分析启示:用人单位需注意病假工资的法定支付标准,小微企业更应规范用工制度。员工病假期间应及时提交证明材料,保留相关证据,避免因举证不足影响维权。本案中公司因未依法支付病假工资被判赔偿,凸显法律对劳动者权益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