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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期超限病假工资纠纷员工胜诉

案件标题:医疗期超限病假工资纠纷员工胜诉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因医疗期延长导致的病假工资争议案

事实背景:张某某于2021年入职某科技有限公司担任技术岗,2024年3月因重病需住院治疗,经医院诊断需持续休养。根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其医疗期应为12个月,但实际治疗周期已超法定期限。公司以医疗期结束为由停发工资,张某某于2024年7月向劳动仲裁委提起申诉,主张病假工资应按法律规定标准发放。

争议焦点:员工主张医疗期延长应继续支付病假工资,公司则认为已超过法定医疗期且未续签专项协议,主张停发工资。双方对医疗期计算方式和工资支付标准存在根本分歧。

仲裁过程:仲裁过程中,张某某提交了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病历记录及医疗费用清单,证明其治疗周期超出法定医疗期。公司辩称已按规章制度处理,并质疑医疗证明的真实性。仲裁委委托第三方医疗机构对病假资料进行审核,确认员工医疗期确已超期,但未明确医疗期延长的具体时长和工资计算方式。

仲裁结果:仲裁委裁决公司应支付张某某超出法定医疗期部分的病假工资,共计约3.5万元,并要求公司补充医疗期延长的书面证明材料。

结果状态:部分胜诉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关于贯彻执行〈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五十九条、《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三条

分析启示:员工需及时提交完整医疗证明材料,企业应建立医疗期动态评估机制。医疗期延长需双方协商一致并书面确认,否则仅能主张法定期间内工资。本案中仲裁委支持员工法定医疗期内工资主张,但对超期部分未完全支持,提示企业应完善病假管理制度,避免因单方认定导致纠纷。

分类:休假争议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