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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假工资缩水员工仲裁胜诉

案件标题:病假工资缩水员工仲裁胜诉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因病假工资调整产生纠纷,案件涉及普通员工在小微企业工作期间的合法权益保障

事实背景:张某某于2024年3月入职某科技有限公司担任技术员,双方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约定病假期间工资按80%发放。2024年9月张某某因慢性疾病住院治疗,期间持续提交病假单申请休假。公司以经营困难为由,仅支付最低工资标准,且未按规定发放病假补助。张某某在病愈返岗后向劳动仲裁委提出申诉,要求公司补足差额约3.5万元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病假工资应按劳动合同约定执行,公司则称已通过民主程序调整薪酬结构,且病假补助标准符合当地政策

仲裁过程:仲裁过程中,张某某提交了医疗证明、考勤记录及银行流水等证据,公司出示了内部薪酬调整文件。仲裁委重点审查了劳动合同条款与公司规章制度的合法性,要求双方就病假工资计算标准进行解释说明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公司单方面调整病假工资标准未履行法定程序,裁决支持张某某主张的工资差额补发请求

结果状态:胜诉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五条、《山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第十九条

分析启示:企业调整薪酬标准需通过法定程序并公示,劳动者应及时留存医疗证明等证据。病假工资计算应以劳动合同约定为准,不得随意单方变更。小微企业亦应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避免因管理疏漏导致用工风险

分类:休假争议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