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员工年假未休索赔补偿金被支持
案件标题:国企员工年假未休索赔补偿金被支持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因年休假未休补偿标准问题发生劳动争议,案件涉及法定年休假待遇计算
事实背景:张某某2019年入职某科技有限公司担任技术员,2024年6月因公司未安排年休假且拒绝支付补偿金提出离职。工作期间连续3年未休年假,公司以'已发放福利补贴'为由拒绝补偿。张某某主张应按日工资3倍标准支付未休年假补偿,公司则认为福利已替代休假待遇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2021-2023年未休年假应按3倍日工资补偿(约3.5万元),公司认为已发放年假补贴且主张员工自愿放弃休假权利
仲裁过程:仲裁庭要求公司提供年假安排记录和补贴发放凭证,公司仅出示2022年发放的1000元福利金凭证。张某某提交了3年考勤记录、微信申请休假记录截图及离职前12个月工资表。仲裁委认定公司未依法保障年休假权利,福利补贴不能抵消法定补偿义务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支付张某某2021-2023年未休年假补偿金约3.5万元,驳回其他诉求
结果状态:胜诉
法律依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四条、《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三十条
分析启示:1.国企更应严格遵守休假制度规定 2.福利补贴不能替代法定年假补偿 3.员工需及时主张权利并保留证据 4.用人单位应建立完善的休假台账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