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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年假未休获赔双倍工资

案件标题:员工年假未休获赔双倍工资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因年休假未安排引发劳动争议

事实背景:张某某于2024年3月入职某科技有限公司担任行政专员,入职时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2025年1月,张某某累计工作满1年,但公司未安排其享受年休假,也未支付相应的补偿。张某某多次通过邮件和聊天记录要求休假,公司均未予回应。2025年4月,张某某向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主张公司未安排年休假应支付3倍工资差额。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未安排年假应支付未休年假工资;公司辩称已口头安排年假但无书面记录,且张某某未提出休假申请。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张某某提交了工作年限证明、邮件记录及考勤表,证明其工作满1年且公司未安排年假。公司仅提供一份模糊的值班表,无法证明休假安排。仲裁庭认为张某某证据充分,公司未能举证反驳,依法支持其主张。

仲裁结果:仲裁委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支付张某某未休年假工资差额约3.5万元。

结果状态:胜诉

法律依据: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四条,职工连续工作满1年即可享受年假;《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未依法安排年假的,劳动者可解除合同并要求补偿;《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十条,未安排年假需支付3倍工资。

分析启示:小微企业应建立规范的休假记录制度,避免因证据缺失承担法律责任。员工应注意留存工作年限及休假安排的相关证据,如未签订劳动合同,需及时补救。未休年假的维权时效为1年,建议在离职后尽快主张权利。

分类:休假争议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