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法律案例库民企未安排年假员工索赔3.5万被支持

民企未安排年假员工索赔3.5万被支持

案件标题:民企未安排年假员工索赔3.5万被支持

基本信息:普通员工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因年休假权益产生争议,该案属休假安排纠纷

事实背景:张某某自2021年起在某科技有限公司任职,连续工作满3年未休年假。2024年5月离职时,公司未提供任何年假安排证明。张某某通过微信聊天记录、考勤系统数据及同事证言证明公司从未安排年假,且未支付相应补偿。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未安排年假应支付3倍工资赔偿;公司称已口头安排年假但员工未申请,且认为未休年假属于自主选择

仲裁过程:仲裁庭要求公司提交年假安排记录,但仅提供模糊的排班表。员工出示的微信记录显示主管曾要求其自行安排年假,但未明确具体日期。经调查,公司年度考勤记录显示张某某从未提交年假申请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公司未履行年假安排义务,裁决支付张某某3.5万元年假工资补偿

结果状态:胜诉

法律依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三条、第五条;《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分析启示:用人单位须完整保存休假安排记录,员工应主动留存沟通证据。未安排年假需提供具体证明,仅凭主观推测难以维权。本案中企业因管理缺失承担不利后果

分类:休假争议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