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法律案例库某科技员工年假未休索赔被支持

某科技员工年假未休索赔被支持

案件标题:某科技员工年假未休索赔被支持

基本信息:张某某(普通员工)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外资企业)因年休假未休争议,申请劳动仲裁

事实背景:张某某2021年7月入职某科技有限公司,担任软件工程师。2024年3月因个人原因离职时,累计工作满3年但未休年假。期间多次通过邮件申请年假,均被HR以'业务繁忙'为由拒绝。公司亦未支付任何年假补偿。张某某在仲裁中提交了邮件记录、考勤系统数据及工作交接文件,证明公司存在故意不安排年休假的违规行为。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应支付未休年假工资约3.5万元;公司辩称已通过调休制度替代年假,且员工未提前申请导致损失扩大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调解时,公司出示内部《调休管理规范》作为证据。张某某指出该文件未在入职时书面告知,且实际工作期间从未收到调休安排。质证环节,公司承认未就年假安排进行有效沟通,但主张已通过加班抵扣。仲裁委依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认定公司违法,采纳张某某提供的微信聊天记录等电子证据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支付张某某未休年假工资补偿约2.8万元,驳回其主张的全部加班费请求

结果状态:胜诉

法律依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三条、第五条及《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关于未休年假工资补偿的强制性规定

分析启示:员工应注意留存休假申请记录及沟通证据,企业须依法保障年假权利。仲裁实践中,电子证据与考勤数据的交叉验证对案件胜败具有关键作用,同时要关注企业内部制度是否已合法公示并有效执行

分类:休假争议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