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假天数计算错误员工获赔3倍工资
案件标题:年假天数计算错误员工获赔3倍工资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因年休假未休产生劳动争议,案由涉及年假天数计算纠纷
事实背景:张某某于2022年1月入职某科技有限公司担任行政专员,工作期间公司未建立书面年假制度。2024年12月离职时,张某某主张3年累计年假天数未被核算,要求公司支付未休年假工资补偿约3.5万元。公司称已通过弹性安排方式折算年假,但未提供有效证据。
争议焦点:员工主张按法定标准(每年5天)计算3年未休年假,要求3倍工资补偿;公司抗辩称已通过调休等方式落实年假权益,且员工存在请假记录导致天数折算减少
仲裁过程:仲裁庭要求公司提交考勤记录及年假安排方案,公司仅提供2023年部分调休单。员工出示银行流水证明工资结构,指出公司未明确年假计算方式。针对公司提出的请假记录,员工主张系病假而非年假,经质证公司未能有效证明相关主张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支付张某某2023年未休年假工资补偿约1.2万元,对2024年部分诉求因证据不足未予支持
结果状态:部分胜诉
法律依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三条、第五条;《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六条
分析启示:小微企业应完善休假制度文件,员工需注意保留休假申请及审批记录。未休年假补偿主张应明确计算基数和期限,仲裁时效期间自离职之日起1年内主张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