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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资企业跨年未休年假员工索赔被支持

案件标题:外资企业跨年未休年假员工索赔被支持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年休假纠纷案

事实背景:张某某于2022年1月入职某科技有限公司担任软件工程师,2024年11月因公司未安排年休假提出离职。期间公司仅支付了2023年度的部分年假工资,但未处理2024年度因跨年累计产生的年假折算问题。张某某主张连续工作满2年应享有10天年假,但公司以'年度计算'为由拒绝折算补偿。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跨年累计未休年假应获得3倍工资补偿,公司认为年假应当年有效且已支付部分工资。双方对'连续工作年限'的计算方式及未休年假的折算标准存在根本分歧。

仲裁过程:仲裁庭要求公司提供近三年排班记录和考勤系统数据,公司仅提交了2023年的资料。张某某出示了微信聊天记录、工资单及工作邮件,证明连续工作年限。仲裁委认定公司未能完整举证,采纳员工主张的跨年累计规则。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支付2024年度未休年假的2倍工资补偿,共计约3.5万元。因公司未明确当年应休年假天数,按最低法定标准折算。

结果状态:部分胜诉

法律依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四条、《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十条,关于年假累计计算及未休补偿的规定

分析启示:员工应主动保存工作年限证明和沟通记录,企业需建立规范的休假管理制度。跨年未休年假可主张补偿,但需注意时效性及证据完整性,建议通过书面形式确认年假安排

分类:休假争议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