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员工未休年假获赔3.5万元
案件标题:国企员工未休年假获赔3.5万元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因年休假工资争议案
事实背景:张某某于2022年1月入职某科技有限公司,担任技术员职位。2024年12月离职时,公司未安排其休满法定年假,也未支付相应工资补偿。张某某主张公司违反劳动法规定,要求支付未休年假工资约3.5万元。
争议焦点:张某某认为公司应依法支付未休年假工资;公司辩称因业务繁忙无法安排年假,且员工未主动申请休假
仲裁过程:仲裁庭要求公司提供考勤记录及休假安排文件,公司仅提交了部分部门的年度会议纪要。张某某提交了近三年工作邮件、考勤表及社保缴纳记录等证据,证明实际工作年限及未休年假事实。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公司未依法安排年假,裁决支付张某某未休年假工资补偿约3.5万元
结果状态:胜诉
法律依据:《劳动法》第45条明确规定劳动者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用人单位未安排休假的应支付3倍工资补偿
分析启示:国企更应重视员工休假权益,员工需及时主张权利并保留工作年限证明。仲裁中用人单位未能举证实际安排休假,导致败诉风险。建议企业完善休假管理制度,避免类似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