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法律案例库员工年假未休索赔3.5万元获部分支持

员工年假未休索赔3.5万元获部分支持

案件标题:员工年假未休索赔3.5万元获部分支持

基本信息:普通员工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年休假纠纷案

事实背景:张某某于2021年入职某科技有限公司担任技术专员,工作期间公司未安排其享受年休假。2024年6月离职后,张某某主张公司应支付未休年假工资补偿约3.5万元。公司辩称已通过年终奖形式弥补年假损失。

争议焦点:员工主张未休年假应按日工资300%补偿;公司认为已支付经济补偿且年终奖等同于年假待遇

仲裁过程:仲裁庭要求公司提交年假安排记录及考勤证明,但公司仅提供工资单。员工出示了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记录及2022-2024年请假未获批的聊天记录,证明实际未休年假情况。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支付2022-2024年未休年假工资补偿共计2.8万元,对三倍工资诉求未予支持

结果状态:部分胜诉

法律依据:依据《劳动法》第45条及《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相关规定,用人单位确应保障劳动者年休假权利

分析启示:用人单位应完善休假管理制度,员工需及时主张权利并保留证据。本案因公司未举证证明已安排年假,导致部分赔偿主张被支持,但三倍工资诉求因时效问题未获全部支持

分类:休假争议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