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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某某年假未休索赔3.5万获支持

案件标题:张某某年假未休索赔3.5万获支持

基本信息:某科技有限公司员工张某某因年休假未休申请补偿

事实背景:张某某于2021年入职某科技有限公司担任软件工程师,工作三年期间公司始终未安排其享受年假。2024年5月离职时,张某某以公司未依法支付未休年假工资为由申请仲裁。公司辩称已通过调休方式满足年假要求,但未能提交有效考勤记录佐证。

争议焦点:员工主张2021-2023年未休年假应按日工资三倍支付补偿;公司认为已安排调休且员工未提出异议,应视为放弃年假权益。

仲裁过程:仲裁庭要求公司提交近三年排班记录及调休审批单,但仅提供部分模糊的考勤截图。员工出示了连续三年的绩效考核文件,证明其因工作需求长期加班,且从未签署过调休协议。公司承认未建立完整年假管理制度,但坚称已通过口头方式协商调休。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支付张某某2021-2023年未休年假工资补偿共计约3.5万元,驳回三倍赔偿请求

结果状态:部分胜诉

法律依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四条、第五条;《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分析启示:用人单位需完善年假管理制度并留存证据,员工应保留加班记录及调休证明。本案因公司未建立合规制度导致部分诉求未获支持,提醒企业依法保障员工休假权利

分类:休假争议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