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凭工资条追讨年假工资获支持
案件标题:员工凭工资条追讨年假工资获支持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年休假争议案
事实背景:张某某2022年入职某科技有限公司担任软件工程师,工作期间公司未安排年休假。2024年3月离职时,张某某通过工资条发现公司长期未支付年休假补贴,遂向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公司称已安排调休但未提供相关记录,张某某则主张公司违反劳动法规。
争议焦点:张某某要求支付2022-2024年未休年假工资约3.5万元;公司辩称已通过加班抵扣年假,但无法举证调休安排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时,张某某提交近三年工资条佐证年假工资未发放。公司虽否认但未提供考勤记录或调休协议。仲裁委采纳工资条证据,认定公司未履行年休假支付义务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支付张某某2022-2024年未休年假工资共计2.8万元
结果状态:胜诉
法律依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三条、《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六条第三款
分析启示:企业应完善休假制度存档,员工需注意保留工资单等直接证据。本案因工资条明确显示补贴缺失,支持员工主张。若公司能提供完整调休记录则可能减轻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