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微公司未缴生育险员工获赔3.5万
案件标题:小微公司未缴生育险员工获赔3.5万
基本信息:张某某系某科技有限公司普通员工,因公司未缴纳生育保险,引发生育医疗费用补偿争议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某科技有限公司任职期间怀孕生产。公司作为小微企业,以'灵活用工'为由未为其缴纳生育保险。张某某产假期间产生医疗费用约3.5万元,自行支付后要求公司补偿。公司拒绝支付,认为张某某未在生育时及时提出申请,且小微企业的社保缴纳存在政策弹性空间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未依法缴纳生育保险,应承担全部医疗费用;公司辩称员工未在生育时立即主张权利,且企业规模较小存在社保缴纳困难
仲裁过程:仲裁庭要求公司提供2019-2024年社保缴纳记录,公司仅能出示部分季度缴纳凭证。张某某提交了医院出具的费用清单、产假证明及工资支付记录。仲裁员现场核查发现公司存在断缴情况,且未按规定办理生育保险登记手续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公司未依法缴纳生育保险导致张某某无法享受法定待遇,裁决公司支付生育医疗费用补偿金约3.5万元
结果状态:胜诉
法律依据: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及《社会保险法》第四条,用人单位应为女职工缴纳生育保险费,未缴纳的需承担相应费用
分析启示:小微企业更需重视社保合规问题,女职工应留存完整考勤及工资记录。生育保险未缴情形下,员工主张补偿需在生育医疗费用支出后1年内提出,且需提供完整缴费凭证及费用明细